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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水务局电梯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6 18: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水务局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SZFCG2015G20402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4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办公电梯1部,含旧电梯拆除、电梯井土建改造、配电、钢梁、新电梯供货、安装、验收等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水务局办公楼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60日内完工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变更原因:因采购文件依法进行了修订,延期开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及施工要求。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5、所投主要产品设备生产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6、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资质(A级);7、提供的设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含)以上资质;8、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C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9、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安装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10、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12、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3、投标人工商注册不在衡水市的须在衡水市设有固定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机构(提供证明材料);14、企业简介。(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报名时间延长至:2015720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采购文件发放方式:现场报名,资料齐全,免费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7日内支付95%项目款,余款在设备运行满2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踏勘,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5727日下午1500

开标时间:    2015年7月2715时00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2124462  张西善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姚恒强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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