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电梯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的澄清/更正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2. G2、G3栋学校公寓电梯技术规格要求表如下:”中“顶层净高(mm)约2400,具体根据现场确认”澄清/更正为“电梯顶层净高约4600mm,具体以中标单位的尺寸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3.综合楼D栋电梯技术规格要求表如下:”中“顶层净高(mm)约1600,具体根据现场确认”澄清/更正为“电梯顶层净高约4600mm,具体以中标单位的尺寸为准”。 3、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4.付款方式:”中“4.1、电梯买卖:订合同后15日内采购方申请支付设备供货合同总价的30%,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证)后申请支付至设备供货合同总价的95%,剩余5%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保修期满后15天内,无息退回。4.2、电梯安装:发货进场安装后10天内支付设备安装合同总价50%作为进度款,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35天内支付设备安装合同总价50%作为验收款。”澄清/更正为“4.1、电梯买卖:订合同后30日内采购方支付设备供货合同总价的30%为预付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证)后申请支付至设备供货合同总价的95%,剩余5%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保修期满后15天内,无息返回。4.2、电梯安装:发货进场安装前10天内支付设备安装合同总价50%作为进度款,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35天内支付设备安装合同总价50%作为验收款。”。 4、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文件后,在空白处签字盖章回传至我中心(传真号码:020-83309916)。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特此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林老师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东沙街24
电话: 020-89003073 传真: 020-89003072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林小姐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900307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肖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6279 152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8330 9916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仕良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62791615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