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更换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及延期公告
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更换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XSDZS-C2015010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06日
变更日期:2015年07月15日
变更事项:
一、疑问回复:
1、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技术参数中测量范围、量程稳定性、试样稀释功能、量程稳定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377-2007,而“IC 去除方式、载气”等参数更是在COD在线监控设备中没有出现过,一般只出现在TOC在线监控设备中。
回复: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技术参数要求中允许使用COD在线监控设备中或TOC在线监控设备中。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动连续监测水乙级或以上资质已在2014年3月28日环境保护部下发的环办(2014)31号文件中提到并已废止,请核实相关文件。
回复:经核实该资质已暂停使用,故取消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中第4点要求;
3、商务评分表中的企业资质及信誉的评议内容与本次采购无关。因本次采购的内容是中山市板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更换出水口处的在线监测设备,那也就是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上传数据到相关平台及安装的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工作,而非系统软件的开发,而需要提供软件著作证书不知道意义何在!
回复: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内容为更换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采购,在线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传输等需要相应的系统软件并能准确的传输给环保部门。故本次采购项目设置合理,符合项目的需求。
二、延期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5年7月21日下午17:30
2、递交保证金时间延期至:2015年7月24日下午17:00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5年08月05日上午9:00~9:30
4、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08月05日上午9:30
5、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08月05日上午9:30
三、澄清内容:招标文件中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监测设备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投标人若不是主要设备(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总磷分析仪、氨氮分析仪)制造生产商,则需提供主要设备制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原件与售后服务证明原件;
4、投标人所投的主要设备(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总磷分析仪、氨氮分析仪)须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
5、投标人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7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的原件;(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无效);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和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中山市板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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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认 回 执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本公司已收悉《中山市板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更换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及延期公告》。该文件内容字迹清楚,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日 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板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中山市板芙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齐东正街一号楼新东江大厦第三层301室,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