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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局2013年“薄改”教学仪器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河池市教育局2013年“薄改”教学仪器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XPHC2015G1005(C1C2)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6月18日

变更日期:2015年07月15日

 

变更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我公司关于河池市教育局2013年“薄改”教学仪器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PHC2015G1005(C1C2))需更改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教育局2013年“薄改”教学仪器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XPHC2015G1005(C1C2)

三、首次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6月18日,

第一次更改公告日期:2015年6月25日

延迟开标公告日期:2015年7月6日

四、本次更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二、货物需求一览表”中C1分标、C2分标中部分参数更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化学实验室成套设备”中的“十三、废水处理器(1套)”和“十四、桌面防腐蚀抗震胶垫(29块)”的采购内容取消。

原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科学实验室成套设备”中的“十二、培养箱(1套)”的采购内容取消。

 

(二)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全部更改为: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C1、C2分标)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由聘请的专家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含五人)单数。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性能及配置、财务状况,信誉分;业绩,售后服务;政策功能等七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60分;技术性能及配置分20分;财务状况3分、信誉分2分,业绩分4分,售后服务分9分;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2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 60分

(1)投标产品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提供的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微企业认定函等相关部门证明文件为准,原件核对),对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

(2) 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投标人价格得分 = × (60)

2、技术分………………………………………………………………………………………20分

(1)基本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0分)

(2)品牌分                                       (满分5分)

一档:一般品牌(同一品牌,应同一分值)                (1分)

二档:同行认可品牌(同一品牌,应同一分值)            (3分)

二档:著名品牌(同一品牌,应同一分值)                  (5分)

(3)产品性能分                                    (满分5分)

主要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优于招标文件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提升一项加1分,满分5分。

3财务状分……………………………………………………………………………………3分

以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5分;差的不得分。

4、信分………………………………………………………………………………………2分

(1)投标人通过IS09000:2008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或者投标品牌的生产企业通过IS09000:2008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得1分。

(2)投标人近两年以来地级市以上(含在地级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纳税大户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奖项,每项0.5分,满分1分。

5、业绩分………………………………………………………………………………………4分

以投标产品近两年的销售业绩计算,销售金额在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得1分;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得2分;在两百万元以上三百五十万元以下的得3分;在三百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得4分;销售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得0.5分;没有销售业绩的不得分。

6、售后服务分…………………………………………………………………………………9分

(1)基本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5分)

(2) 售后服务体系           满分4.5分

    一档:售后服务承诺一般,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完备。  (2分)

    二档: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售后服务体系。 ( 3分)

    三档:售后服务承诺细致,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完备。    (4.5分)

 (3)承诺更长保修期    (满分2分)

    ①招标文件有保修期要求的:同分标中,在满足基本保修期后,免费保修期每延长半年增加0.5分(以生产厂家承诺为准)    (满分2分)

    ②招标文件无保修期要求的:同分标中,以最低免费保修期承诺为基准,最低免费保修期不得分,

比最低免费保修期每延长半年增加0.5分(以生产厂家承诺为准)    (满分2分)

    ③投标产品厂商有效的供货证明书和售后服务保证原件(适用于特定分标,分标有特别规定的,且同时具有该两种原件的算一项),每有一项加0.5分分    (满分2分)

  7.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等)………………………………………………………2分

 认定为节能产品的得1分,认定为环保产品的得1分,非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得分。

(三)总得分=1+2+3+4+5+6+7

三、评审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产品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所有指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排序,如意见不一致时,以记名方式投票确定)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五家(含五家)以上的,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四家(含四家)以下的,可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依此类推。”

 

(三)、样品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通知:

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迟至“2015年8月11日10时00分”截标前, 截标后时间为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原定样品递交时间延迟至“2015年8月11日10时00分”截标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延迟至2015年8月10日17:00时前缴纳到规定账户为有效。

其余事项及内容不变。 

五、网址: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

六、业务咨询:

1、招标采购单位: 河池市教育局   联系人:蓝  桂;    联系电话:0778-2788023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梁  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8- 2111666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778-2103396

4、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78-2302718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5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河池市教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蓝 桂 0778-27880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河池市南新西路13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工 0778-211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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