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1、项目编号:NDZB-2015-76
2、项目名称:办公家具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14日
4、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3-2937168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翁雅娟、郑雪妹
联系方式:0593-2937168、0593-2595166
传真:0593-2937168
电子信箱:zhixinnd@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修改内容如下: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顺延至2015年7月21日下午3:00;
(2)原谈判公告
‘2、询价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办公家具 | 家具 | 1批 | 67.82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王女士/2937168 | 宁德市 |
’现更改为
“2、询价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办公家具 | 家具 | 1批 | 48.43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王女士/2937168 | 宁德市 |
”
(3)原谈判公告“6、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谈判货物及服务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
(2)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报价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报价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报价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报价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现更改为“6、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谈判货物及服务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
(2)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报价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报价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报价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报价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合同包1属家具品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谈判文件第58页),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4、原谈判公告“10、标书售价及要求:询价通知书售价100元人民币(纸质版和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现更改为“10、标书售价及要求:询价通知书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和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注:本补充公告为本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各报价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请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报价供应商传真(0593-2937168)回函确认本补充公告已收悉,否则视为收悉本补充公告并且无异议。
特此通知!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15日
-------------------------------------------------------------------------------------------
回 执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家具采购的补充通知书,并知悉补充内容,特此确认。
注:请将此补充公告打印、盖章,回传至我司。(回执需完整回传公告内容,不能只回传回执联,若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公章)
二O一五年 月 日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高速公路皮卡车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高速公路业务车辆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高速公路路政查巡车辆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州市地方税务局耗材协议供货商资格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WTZB-2015-45-1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州琅岐中学办公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接送车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