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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路灯管理处路灯维护灯具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6: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单位:
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路灯管理处的委托,于2015年6月24日发布大连市路灯管理处路灯维护灯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CG[2015]017)的暂停公告,现该项目重新启动并作出如下更正:

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 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自2015年6月4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止,每天9:00~11:30,13:00~17:00在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雍景台雍华阁14楼15a•B室)报名及发售(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5年6月29日北京时间13:15-13:45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2)。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5年6月29日北京时间13:45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2)开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23日16 时,在此前自行到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大连市开发区凯伦国际大厦24层)递交(工作时间以内:北京时间每天08:30~12:00,13: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 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3、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灯具、光源电器、)的合法有效授权(如提供长期授权,须将授权原件携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合法有效授权应满足下述规定:
(1)如果是长期授权,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将授权书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 投标人如具有厂家直接出具的授权书,须提供原件;
(3) 投标人如具有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总代理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生产厂家给总代理的授权书作为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 投标人如具有授权资格的授权单位(除生产厂家或总代理之外)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该授权单位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从生产厂家直到授权给该授权单位的各级授权书作为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经销授权证明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自2015年7月16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止,每天9:00~11:30,13:00~17:00在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雍景台雍华阁14楼15a•B室)报名及发售(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14日北京时间13:00-13:30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受理区(3)。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5年8月14日北京时间13:30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开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3日16 时,在此前自行到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大连市开发区凯伦国际大厦24层)递交(工作时间以内:北京时间每天08:30~12:00,13: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其他内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雍景台雍华阁14楼15a·B室

电 话:(0411)82302112

联 系 人:高永明

邮政编码:116000

传 真:(0411)823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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