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2: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更正公告
师宗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项目(旺招字:QJ15189/1.2-0202)
原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厂家(制造商);
3.2投标申请人必须为专门从事太阳能热水系统生产、研发、集成系统等为一体的制造商,制造商具有生产基地,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维修贰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所投品牌必须在国家财政部节能惠民工程产品目录中云南的授权型号;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CMA检测报告;
3.5投标人所投货物国家如有强制性要求的必须符合要求;
3.6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以证书原件为准);
3.7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且在师宗县境内具有良好的本地化售后服务网点;
3.8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项目规模类似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或移交竣工证明原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厂家(制造商);
3.2投标申请人必须为专门从事太阳能热水系统生产、研发、集成系统等为一体的制造商,制造商具有生产基地,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维修贰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CMA检测报告;
3.4投标人所投货物国家如有强制性要求的必须符合要求;
3.5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以证书原件为准);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且在师宗县境内具有良好的本地化售后服务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项目规模类似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或移交竣工证明原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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