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桥下潘北区住宅小区和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关于宁海县桥下潘北区住宅小区和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33)的修改通知 | |
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桥下潘北区住宅小区和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33)现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P16页“评分内容和标准” 技术分中第1条:“品牌因素:制造厂商为外商独资企业为优,国内中外合资企业或国内上市企业为良,其余按一般。需提供制造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0分)”现修改为“品牌因素:根据投标电梯的品牌市场认可度、产地、技术先进性、产品成熟度综合评定(10分)”。 二、招标文件P16页“评分内容和标准”商务分中第1条:“投标人履约能力评价(3分):根据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政府采购工程业绩评分,单个合同金额需在200万人民币及以上。(每提供一份得1分,评标时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现修改为:“投标人履约能力评价(3分):根据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在政府采购工程业绩评分,单个合同金额需在200万人民币及以上。(每提供一份得1分,评标时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其中此处“政府采购工程”是指以政府公开招标(公布在政府采购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式的项目。 三、招标文件P21页招标货物技术规格要求“2.8.6对重块放置情况为:对重后置”现修改为:“2.8.6对重块放置情况为:在不改变井道尺寸、轿厢尺寸、电梯门两侧墙体长度条件下对重块后置或侧置均可。” 四、宁海县桥下潘北区住宅小区和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3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推迟到2015年7月29日9:00,投标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推迟到2015年7月24日11:30。 请各相关投标单位收到本修改通知后,将回执单于2015年7月24日11:30前传真回复至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2、65131831。 特此通知。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3日
回 执 单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桥下潘北区住宅小区和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5033)的修改通知》,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