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塑钢窗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18: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现针对2015年7月2日发出的“塑钢窗”(项目编号:2015-7-2-C)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作如下补充说明:
原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生产能力不少于400平方米/天、安装能力不少于200平方米/天(安装人员不少于20人)的证明材料”,现只需供应商自行承诺高峰期生产能力不少于400平方米/天,安装能力不少于200平方米/天(安装人员不少于20人),并提供相应生产线数量介绍、安装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用工合同书复印件即可。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樊 宁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宋亦雷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感谢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对太原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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