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定市教育局2015年创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4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在云浮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罗定市教育局2015年创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SGDXYF15HGK3065) (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笔误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应更正的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P2-12页 “32、质疑和投诉”中的第32.1点:
32.1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采购单位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具体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P2-12页 “32、质疑和投诉”中的第32.1点:
32.1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应当现场提交质疑或投诉书,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采购单位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报价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采购人名称:罗定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罗定市沿江一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云浮市城中路110号三楼(果留香楼上)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32393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323938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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