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象东新城南区规划二路至污水提升泵站管线工程{[2015]象州施SZGZ第21号}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受招标人象州县政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象东新城南区规划二路至污水提升泵站管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5]象州施SZGZ第21号)因故作如下更改:
更改事项:
一、原象东新城南区规划二路至污水提升泵站管线工程 (招标编号:[2015]象州施SZGZ第21号)招标公告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具备有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
现更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相应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象州县政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监督管理部门:象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监督管理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