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青龙河流域大河北镇、前进乡生态湿地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辽宁青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为凌源市青龙河流域大河北镇、前进乡生态湿地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凌源市青龙河流域大河北镇、前进乡生态湿地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编号:LYC-F2015107
3、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工程施工监理,工程总投资4900万元(其他事宜详见谈判文件),投标人对谈判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被拒绝。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和分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中公布的“关于征集供应商入库须知”。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只有成为供应商库成员的供应商,才能参与采购活动。未登记的供应商,未经入库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
四﹑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地 点: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二街2号)
报名、领取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须出具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套。经辽宁青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格初审后,到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谈判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时间:2015 年7月17日15 时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地点: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开标室)
七﹑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1-6808013
传真电话:0421-6808013
联 系 人:张文凤 尹丽群
采购单位:辽宁青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13842115055
联 系 人:殷志伟
凌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