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区路网改造工程(第二批道路及2号桥)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山翠亨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于
招标文件P17页第21条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和与标书内容相同的电子标书一份”及招标文件P18页(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23条“(1)正本和电子标书一起封装,副本五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与招标文件P42页表5-1投标函中“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肆份,电子文件一份(软盘或光盘),唱标信封一份。”存在矛盾。
现统一更正为:
(1)P17页第21条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和与标书内容相同的电子标书一份”
(2)招标文件P18页(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23条“(1)正本和电子标书一起封装,副本五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3)招标文件P42页表5-1投标函中“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软盘或光盘),唱标信封一份。”
此外,凡招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文件份数相关文字的统一更正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本澄清通知共1页,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中山翠亨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60-8828027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760-88331748
传 真:0760-88331761
地 址: 中山市东区富湾新村银湾北路八巷20号四楼
邮 编:528400
E - mail:hongmaozs@163.com
公司网站:http://gd-hongmaozs.com/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且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