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滕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TZZFCG-2015-088
三、采购人:滕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级索镇人民政府、鲍沟镇人民政府、张汪镇人民政府、官桥镇人民政府、柴胡店镇人民政府、羊庄镇人民政府、木石镇人民政府;洪绪镇人民政府、姜屯镇人民政府、南沙河镇人民政府、北辛街道街道办事处、荆河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办事处、善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北路107号
联系人: 吴科长 联系方式:0632-5556279
四、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77号中国银行市中支行五楼
联系人:张艾丽 联系方式:0531-88193765转806
五、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7月6日
六、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
开标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
现变更内容:
开标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2、原招标文件内容:
评分细则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
现场带车 15分 | 车辆要求 (15分) | 根据现场提供的车辆样本,综合车辆样式、性能、实用性等进行打分,很好得10-15分,较好得5-10分,一般得1-5分。 具体要求为:大型高压洗扫车罐容大于8立方(需现场验车)、罐容大于15吨以上高压洒水车(需现场验车)、2米以上机械洗扫车、路牙石清洗车、5吨化粪池高压吸污车、中型勾臂车各三辆,1-15分,没有提供车辆不得分,缺少车辆酌情扣分。(以上车辆提供所有权证明或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没有;中标人现场车辆由采购人保管,以确保车辆真实用于本项目) 备注:1.投标人必须现场提供车辆样本,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人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样车需提供多套。 |
现变更内容:
评分细则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
现场带车 15分 | 车辆要求 (15分) | 根据现场提供的车辆样本,综合车辆样式、性能、实用性等进行打分,很好得10-15分,较好得5-10分,一般得1-5分。 具体要求为:大型高压洗扫车罐容大于8立方(需现场验车)、罐容大于15吨以上高压洒水车(需现场验车)、2米以上机械洗扫车、路牙石清洗车、5吨化粪池高压吸污车(以上车辆需现场提供车辆样本各一辆)、中型勾臂车三辆,1-15分,没有提供车辆不得分,缺少车辆酌情扣分。(以上车辆提供所有权证明或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没有;中标人现场车辆由采购人保管,以确保车辆真实用于本项目) 备注:1.投标人必须现场提供车辆样本,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人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样车需提供多套。 |
其他内容不变。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