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全州县2016年度实施的堤防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DS10G3-20150200)更改说明(一)
项目名称:全州县2016年度实施的堤防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
项目编号:DS10G3-20150200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01日
变更日期:2015年07月10日
变更事项:
一、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全州县2016年度实施的堤防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
2、项目编号:DS10G3-20150200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7月1日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全州县人民政府网。
二、更改事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现更改为:
A分标:
1、湘江治理工程全州县庙头镇、黄沙河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控制上限费率为70%;初步设计阶段招标控制上限费率为85%;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招标控制上限费率为70%;
2、全州县万乡河铁路桥至桥渡段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招标控制上限费率为85%;
3、全州县长亭江观音堰至锦烟家段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招标控制上限费率为85%。
B分标:
1、全州县山川河寨圩至秦家塘段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招标控制上限费率为90%;
2、全州县山川河紫岭段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招标控制上限费率为90%;
3、全州县灌阳河两河桥至伍桂岭段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招标控制上限费率为90%。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4点第4.2、4.3款及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第八条“支付方式”现更改为:
“在合同签订(或业主通知勘察设计之日),勘察人员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20% 作为工作开展费,乙方负责完成业主指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第二次支付合同总额的30%给乙方;在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次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给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的勘察设计费结清给乙方。”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5年7月23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现更改为:“2015年7月27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2015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现更改为:“2015年7月27日上午9时00分。”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工 电话:0773-8991387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苗圃路15号四季花城21栋1层
采 购 人: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全州镇三江路0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蔡工:0773-48120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象山区苗圃路15号四季花城21栋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秦工:0773-899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