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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厨房设备”(编号:2015-FZSG161)项目采购信息更改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7-10 20: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文号:2015-FZSG16101

一、 更正事项及内容:

各供应商:

现就“厨房设备”(编号:2015-FZSG161)项目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更改通知如下:

1、  招标文件第5页招标货物一览表内容更改为:

合同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投标

保证()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厨房设备

见附件1

600385

12000

详见附件1(品目号21除外)

厨房智能安全监测设备

1

12600

240

详见附件1品目号21

交货地点:福建省连江第五中学行政区域内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验收完毕。

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95%的货款,5%的余款于质保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样品要求:投标时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品目号3电磁双大炒炉20Kw电磁机芯1套含线盘。
样品提供注意事项:
1.1
样品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开标地点并进行样品签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若样品存放需缴纳场地费由投标人承担。
1.2
样品须标明货物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1.3
未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样品的,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4
定标后,中标候选人的样品须由招标人封存保留(费用由中标候选人支付)作为验收样本。其余投标人样品应在评标结束当日由投标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办理退回手续,逾期办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样品。若中标人提供的实物与样品不符则招标人可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招标人将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
1.5
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若本次招标需复议,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

备注: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20157279:30 (北京时间)。

3、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分包的都相应调整。招标文件27投标资格标准(1)中的工业生产许可证合同包二无须提供。

注: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

二、 项目名称: 厨房设备

三、 首次公告日期:201571

采购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福建省连江第五中学/1350932747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2212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16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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