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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全州县2016年度实施水利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招标编号:GL(H)FWZB-2015-01)更改通知说明(一)

作者: 发布于:2015-07-10 15: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全州县2016年度实施水利项目勘察设计工程

项目编号:GL(H)FWZB-2015-01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23日

变更日期:2015年07月29日

 

变更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

一、全州县2016年度实施水利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招标编号:GL(H)FWZB-2015-01)原招标文件各标段招标控制价费率现更改为:

Ⅰ标段:弄岩灌区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招标控制价率费分别按70%和80%计算上限费率;

Ⅱ标段:大坪源冲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招标控制价率费分别按70%和95%计算上限费率;

Ⅲ标段(全州县水晶岗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阶段,无可研阶段)、Ⅳ标段(全州县灌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阶段,无可研阶段):招标控制价率费分别按90%和95%计算上限费率;

Ⅴ标段:全州县源口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招标控制价率费分别按70%和95%计算上限费率。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以报价方式为“元”,现更改为“费率”。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4点第4.2、4.3款和第五章第八条支付方式,现变更为“在合同签订(或业主通知勘察设计之日),勘察人员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_20_%作为工作开展费,乙方负责完成业主指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第二次支付合同总额的30%给乙方;在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次支付合同总额的_30_%给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的勘察设计费结清给乙方。”

    四、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9时30分,现开标时间定为:2015年7月29日9时00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请各投标人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招标单位: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73-482333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太勇 联系电话:0773-5848888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7月10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全州县人民政府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全州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773-482333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0773-584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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