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佛环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禅城南庄段)安置用房供应资格项目的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0 16: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就广佛环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禅城南庄段)安置用房供应资格项目变更公告如下: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48页“4.2房源的证明材料”的要求变更为:
投标人须提供房源的证明材料要求:
1)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2)持有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所供房源相应的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报告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表”。
4)物业管理方案。
5)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
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81238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14
传真:0757-83939018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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