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车辆定点维修资格采购项目的补遗书(第01号)
一、报名延期说明
本项目原于2015年7 月2 日至2015年7月8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采购公告,现决定延长报名期间至2015年7月15日17点前。
二、更正:
1.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1.5.1原为本项目每个包组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报价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主要包含车辆年费及代办费、服务费、人工费、各种税费、不可预见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成交人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清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正为本项目每个包组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报价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主要包含车辆年费及代办费、服务费、人工费、各种税费、不可预见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以提供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是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价,须按以下公式转换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进行计算。若投标人开具的是6%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报价=总价/1;若投标人开具的是税率为3%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报价=总价/0.9682;若投标人开具的是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报价=总价/0.9366 。
2.“2.1 采购人现有车辆情况:”
包组二:原为大沥支公司(16台)更正为大沥支公司(15台)
原表为:
序号 | 车型 | 车牌 | 型号 |
<1> | 小型普通客车 | 粤Y 02X35 | 东风牌帅客 |
<2> | 小型普通客车 | 粤Y DL202 | 曰产越野车 |
<3> | 轻型厢式货车 | 粤Y 1Y723 | 有厢农民车 |
<4> | 轻型厢式货车 | 粤Y 7Y435 | 的士头 |
<5> | 轻型厢式货车 | 粤Y 24D48 | 有厢农民车 |
<6> | 轻型厢式货车 | 粤Y 97P23 | 有厢农民车 |
<7>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2Y531 | 中兴的士头 |
<8>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32K42 | 0.6小型农民车 |
<9>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16K37 | 0.6小型农民车 |
<10>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38K52 | 0.6小型农民车 |
<11>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27K52 | 0.6小型农民车 |
<12>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91X43 | 0.6小型农民车 |
<13>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65Z72 | 0.6小型农民车 |
<14>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154A2 | 0.6小型农民车 |
<15>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143A7 | 0.6小型农民车 |
<16> | 小型普通客车 | 粤Y DL201 | 三凌商务车 |
更正为:
序号 | 车型 | 车牌 | 型号 |
<1> | 小型普通客车 | 粤Y 02X35 | 东风牌帅客 |
<2> | 小型普通客车 | 粤Y DL202 | 曰产越野车 |
<3> | 轻型厢式货车 | 粤Y 1Y723 | 有厢农民车 |
<4> | 轻型厢式货车 | 粤Y 7Y435 | 的士头 |
<5> | 轻型厢式货车 | 粤Y 24D48 | 有厢农民车 |
<6> | 轻型厢式货车 | 粤Y 97P23 | 有厢农民车 |
<7>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32K42 | 0.6小型农民车 |
<8>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16K37 | 0.6小型农民车 |
<9>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38K52 | 0.6小型农民车 |
<10>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27K52 | 0.6小型农民车 |
<11>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91X43 | 0.6小型农民车 |
<12>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65Z72 | 0.6小型农民车 |
<13>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154A2 | 0.6小型农民车 |
<14>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143A7 | 0.6小型农民车 |
<15> | 小型普通客车 | 粤Y DL201 | 三凌商务车 |
2.包组五:原为里水支公司(10台)更正为里水支公司(11台)
原表为:
序号 | 车型 | 车牌 | 型号 |
<1> | 小型普通客车 | 粤Y 88W12 | 东风牌帅客 |
<3> | 捷达小型轿车 | 粤Y 7Z210 | 捷达的士 |
<2>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2Y682 | 农民车 |
<4>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46J47 | 0.6小型农民车 |
<5>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24K00 | 0.6小型农民车 |
<6>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37K97 | 0.6小型农民车 |
<7> | 轻型厢式货车 | 粤Y 30K49 | 有厢农民车 |
<8>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87P63 | 日产的士头 |
<9>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032A7 | 0.6小型农民车 |
<10>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077A0 | 0.6小型农民车 |
更正为:
序号 | 车型 | 车牌 | 型号 |
<1> | 小型普通客车 | 粤Y 88W12 | 东风牌帅客 |
<3> | 捷达小型轿车 | 粤Y 7Z210 | 捷达的士 |
<2>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2Y682 | 农民车 |
<4>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46J47 | 0.6小型农民车 |
<5>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24K00 | 0.6小型农民车 |
<6>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37K97 | 0.6小型农民车 |
<7> | 轻型厢式货车 | 粤Y 30K49 | 有厢农民车 |
<8>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87P63 | 日产的士头 |
<9>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032A7 | 0.6小型农民车 |
<10>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077A0 | 0.6小型农民车 |
<11> | 轻型普通货车 | 粤Y 2Y531 | 中兴的士头 |
3.询价文件第39页“附件2.1报价一览表”更正如下:
项目名称: 2015年度车辆定点维修资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CMC-GDDL-04(2015)016
序号 | 工时单价及管理费率 | 费用 |
1 | 工时单价(元/小时) (不得高于55元/小时) | ¥ 元/小时 |
2 | 材料管理费率 (材料管理费率可以为0,最高不得高于20%) | % |
3 | 外加工管理费率 (不得高于10%) | % |
4 | 代办年审服务费 (含上线检测、例行检查等,每辆≤600元) | ¥ 元/辆 |
5 | 提供发票种类: 提供发票税率: % |
说明:1.评审时依据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 = 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代办年审服务费得出维修总金额评审价。
2.报价以提供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若报价人提供的是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报价,须按以下公式转换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进行计算。若报价人开具的是6%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报价=维修总金额评审价/1;若投标人开具的是税率为3%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报价=维修总金额评审价/0.9682;若投标人开具的是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报价=维修总金额评审价/0.9366 。
3.评审时:工时定额模拟数量为1000小时、材料进货价模拟金额为2000元、外加工费模拟金额为400元,代办年审服务车辆模拟数量为1台。此评审价只作为评审依据,不作为成交价及合同结算依据。
4.合同结算时工时定额按照佛山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并于2008年9月颁布的《机动车维修项目工时定额》、粤价[2009]43号《广东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价格管理办法》(2009年3月1日起执行)、《南海区汽维工时定额汇编》(2013/14)、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8月1日起施行)、《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2007-06-12)、广东省交通厅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办法(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佛山市禅城区机动车维修项目价格汇编》(2008/09)等标准执行。上述工时单价及管理费率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
备注:
1、 以上报价含税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详见第二部分关于报价要求的说明)。
2、此表须附在正、副本的响应文件中,并另密封封装一份于开标小信封中。
3、请严格按照此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不得修改上表格式。
4、开标内容与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以开标内容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报价人名称(签章):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其他说明:
1、本补遗书(共3页)是对询价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询价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补遗书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询价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3、各报价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请在24小时内在下表中填写报价人名称、报价人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及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gcmcno6@163.com,以确认已收到补遗书。如超过24小时未回传本函,视为报价人默认收到。
报价人单位(由报价人单位填写及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 报价人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确认收到本补遗书(共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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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0757-xxx 传真:
采购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8楼
联系人:李工、杨工
电话:0757-83932426(转8262)
传真:0757-83833850
日期: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