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抚松县漫江镇锦江木屋村文物本体保护和消防安防保护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抚松县漫江镇锦江木屋村文物本体保护和消防安防保护工程
项目编号:RHZB-2015002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6月10日
变更日期:2015年07月10日
变更事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漫江镇锦江木屋村文物本体保护和消防安防保护工程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发[2014]31号及财教[2014]2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安防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松县漫江镇锦江木屋村文物本体保护和消防安防保护工程。
2.2 招标范围:消防安防: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 标段划分:消防安防标段。
2.4 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消防安防: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
3.3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_11 时,下午13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3号晨光花园A座602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单位介绍信(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1377号前进大厦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抚松县漫江镇
联 系 人: 梁昆峰
电 话: 18643941588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仁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3号
联系电话/传真:0431-85531653
联 系 人: 张威
2015年7月10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抚松县漫江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抚松县漫江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梁昆峰 186439415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仁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威 0431-8553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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