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心配电室施工项目变更公告(二)
1、招标条件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心配电室施工项目招标人为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决定公开招标。
2、变更内容
2.1原招标公告:“2.资格要求 所有标段按照以下资格要求:”;
现变更为:“2.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按照以下资格要求:”;
2.2原招标公告:“2.4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一标段:1000万元以上;二标段:500万元以上;三标段:500万元以上;四标段:15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2.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一标段:1000万元以上;二标段:500万元以上;三标段:500万元以上;四标段:15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现变更为:“2.4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一标段:1000万元以上;二标段:50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2.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一标段:1000万元以上;二标段:50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2.3原招标公告:“4.5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一标段:1000万元以上;二标段:500万元以上;三标段:500万元以上;四标段:15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4.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一标段:1000万元以上;二标段:500万元以上;三标段:500万元以上;四标段:15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现变更为:“4.5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一标段:1000万元以上;二标段:50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4.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一标段:1000万元以上;二标段:50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2.4现增加内容:“2.资格要求 三标段按照以下资格要求:
2.8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是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9投标人须出具所投高低压柜认证证书及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10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三标段:50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按照以下资格要求:
2.1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是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13投标人须出具所投变压器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14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四标段:15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现增加内容:“4. 报名注意事项
三标段提交以下资料:
4.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11投标人须出具所投高低压柜认证证书及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4.12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三标段:50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4.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四标段按照以下资格要求:
4.1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16投标人须出具所投变压器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4.17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要求数额(四标段:15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
4.1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2.6原招标公告:“4. 报名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4.1~4.7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现变更为:“4. 报名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4.1~4.7、4.9-4.12、4.14-4.17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2.7原招标公告:“备注:上述4.1-4.7款须根据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交;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现变更为:“备注:上述4.1-4.7、4.9-4.12、4.14-4.17款须根据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交;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8原招标公告报名时间截止时间延长至2015年7月14日下午17:30。
其他内容不变。
3、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中科金座802室
联系人:倪女士
电话:0371-85510511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