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反恐安检排爆设备项目重新开标通知
漯河市公安局反恐安检排爆设备项目(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5-41号)重新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序号2 防爆毯、防爆围栏”原参数要求:“当82-2式制式手榴弹引爆时,离爆炸中心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序号7 数字频率干扰仪”原参数要求:“★屏蔽的频率是10MHz~3000MHz”现修改为:“★屏蔽的频率是(10MHz~3000MHz)±10MHz”。
3、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中“评标计分办法 产品演示”原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数字频率干扰仪、高分辨率X射线成像仪现场进行功能演示,根据演示效果,每种产品酌情加0-2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演示不得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所投数字频率干扰仪、高分辨率X射线成像仪现场进行功能演示,根据演示效果,每种产品酌情加0-0.5分,不演示不得分;提供密闭式防爆罐、搜爆服、多功能视频检查镜样品,根据产品质量,每种产品酌情加0-1分,本项最多得4分”。
二、重新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在2015年7月15日下午4:00之前到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以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否则将被视为未按时参加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联 系 人: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六、已报名领取过漯采公开采购-2015-41号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需要再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为重新开标,不再接受报名。
七、本通知涉及到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以本通知要求为准,漯采公开采购-2015-41号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