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政府网站群普查监测服务项目的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就2015年7月2日发布的揭阳市政府网站群普查监测服务(项目编号:GDHS15JYFT06103)应采购人的要求对招标公告、谈判文件作如下补充。
一、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增加
1、要求响应供应商自备笔记本电脑,在自备电脑上安装网站监测与诊断系统的演示环境,在开标现场演示招标文件中带★号的各项功能指标,由评审专家评判系统是否满足招标要求,带★号指标中任意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注意:必须用真实系统演示,不可用PPT、视频等其它方式演示。
2、招标文件中要求按照国办15号文件要求撰写,提供70个单位网站各1份网站普查监测报告,现要求提供70个单位网站各2份网站普查监测报告(1份整改前的问题报告,1份整改后的普查监测报告)。
3、为保证服务质量,此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70个单位网站在由市政府办根据国办15号文件要求组织的自查整改工作中,若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第2份整改后的普查监测报告存在错报或者漏报等问题,每发现一处扣除合同金额5%作为惩罚金(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针对本条款作出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4、为保证项目工期按时保质完成,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5名人员现场服务至项目验收合格,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提供对系统平台的管理及维护人员不少于3次的操作培训,并免费提供培训教材;要求2名人员现场驻点服务至本项目1年服务期限结束,驻点人员需配合市政府办做好全市的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配合本地开展培训、解答普查疑难、以及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咨询了解等普查工作。5名现场服务人员以及2名现场驻点服务人员应当是响应供应商的在职在册职工,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二、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增加
1、违约责任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缴交违约责任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整,若中标供应商能够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供应商不能够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采购人造成各种损失和不良后果,采购人有权利扣除违约责任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响应供应商不得有异议(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针对本条款作出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100%的货款。
三、报名时间、摇珠时间及购买谈判文件
1、报名时间延至:2015年7月14日 16:30(工作时间)
2、摇珠时间延至:2015年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延至:2015年7月15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公告、谈判文件与补充公告有冲突的,以补充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1、采购人名称:揭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
采购人联系人:吴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823516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7577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663-8275777
供应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