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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文化旅游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6: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XPZC2015-G2-012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6月25日

变更日期:2015年07月09日

 

变更事项:

一、项目名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XPZC2015-G2-012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2015年6月25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联系人:蒋经辉    联系电话:0773-2828777   传真:0773-2838777

地址: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一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4号一楼)

五、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

本项目于2015年7月7日发布的预算控制价公告原为:根据桂建标[2013]43号文关于颁布和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本工程预算控制价经兴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其工程预算总造价为3017272.10元(其中:预算价2361771.67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09509.65元,规费、税金341351.65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01100.05元)。

经业主调整后招标控制价(预算价90%)为2125594.50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规费、税金)。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工程预算价90%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更改为:本项目于2015年7月7日发布的预算控制价公告原为:根据桂建标[2013]43号文关于颁布和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本工程预算控制价经兴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其中工程预算总造价为3017272.10元(其中:预算价2566410.80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09509.65元,规费、税金341351.65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01100.05元)。

经业主调整后招标控制价(预算价90%)为2309769.72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规费、税金)。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工程预算价90%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9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兴安县文化旅游局

采购人地址:兴安县三台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胡工0773-622246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2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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