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门县爱卫办消杀药物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09: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于2015年7月8日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及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龙门县爱卫办消杀药物采购项目(龙公易采[2015]16号)采购公告,现对原谈判文件内容作出更正如下:
原投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五、谈判保证金”中: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200元。
更正为: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500元。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龙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2-7781415。
集采机构: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联系人:黄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7988081。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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