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检察院零星装饰电气安装工程的评标办法修改如下: 1、确定评标基准价:在所有审查合格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报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投标评标基准价。 2、分值计算 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3%至-5%的浮动范围(即评标基准价的95%至103%)内得基本分100分,如果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浮动范围外,则该投标人的基本分为0分。 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降1%扣2分(报价记分采用线性内插入法计算)。 3、依据投标报价将投标人所得总分按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如果投标人所得总分最高者出现并列,按随机抽取原则由并列的总分最高者在到场的监督管理部门同志的监督下现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4、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评标基准价浮动范围内时,以评标基准价下浮5%作为本工程的最优报价,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接近最优报价程度顺序(接近程度并列时先负后正)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若此时出现相同的最接近最优报价者,按随机抽取原则由报价相同的最接近最优报价者在到场的监督管理部门同志的监督下现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二: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由“2015年7月8日9时30分至10时(北京时间)”改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7月9日15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 垫江县人民检察院 2015-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