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始兴县教育局高清录直播教室采购项目的修改通知
关于对始兴县教育局高清录直播教室采购项目的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我中心受始兴县教育局的委托,于2015年7月1日在韶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始兴县教育局高清录直播教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15GZ01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应采购人的要求,现将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第3.1条,“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方须提供对该项目计算机的三年全免费保修服务,电子白板及白板软件三年保修,投影机设备整机三年保修,投影机灯泡一年保修,其余设备均按生产厂家保修条款保修。”更改为“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方须提供对该项目主要产品(主要产品包括:平台服务器、转发服务器、存储服务器、交互服务器、优课制作系统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高清场景摄像机、图像跟踪主机、80寸交互一体机)的三年全免费保修服务,其余设备均按生产厂家保修条款保修。”
2、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第9.8条,“投标人如果不是生产厂商,须出具厂商的授权函或代理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更改为“投标人如果不是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商,须出具主要产品(主要产品包括:平台服务器、转发服务器、存储服务器、交互服务器、优课制作系统主机、高清云台摄像机、高清场景摄像机、图像跟踪主机、80寸交互一体机)厂商的授权函或代理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的第四部分的商务比较与评价部分:“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项目设备采购的,根据案例规模及实施情况确定具体得分,项目中标金额50-100万元每项得1分;项目中标金额100-200万元以上每项得2分,项目中标金额300万元以上每项得3分,最高为30分,没有的不得分。”其中的“最高为30分”更改为“最高为8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始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