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教学实验设备采购(GXZC2015-G1-4019-KLZB)项目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教学实验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GXZC2015-G1-4019-KLZB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6月15日
4、原公告媒体: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kl.com(广西科联网)
二、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C分标第1分项货物“机构运动创新设计方案拼装及仿真实验台”的“技术需求”中内容:“五、其他资质要求:1.本实验台是开放性实验台,涉及到第三方责任安全,投标人需提供省级(或以上)产品质检检验报告证明文件,确保该实验台的性能安全(复印件盖原章)。 2、要求设备生产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有侵权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专利证书或同类自主创新产品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原章章)。”,现更正为 “五、其他资质要求:1.本实验台是开放性实验台,涉及到第三方责任安全,中标人在交货时必须提供省级(或以上)产品质检检验报告证明文件,确保该实验台的性能安全(复印件盖原章)。2、要求设备生产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有侵权行为。”。
(二)、原招标文件C分标第2分项货物“机械原理综合创新实验平台”的“技术需求”中内容:“四、资质要求:1、要求设备生产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有侵权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专利证书或同类自主创新产品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原章);2、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该产品质检检验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原章)。”,现更正为 “四、资质要求:1、要求设备生产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有侵权行为;2、中标人在交货时必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该中标产品质检检验报告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原章)。”。
(三)、原招标公告中第九点“九、投标保证金:......;D分标:玖仟元整;......。”,现更正为“九、投标保证金:......;D分标:壹仟玖佰元整;......。”。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更正为: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21日上午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8号小区兴达大厦六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7月21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8号小区兴达大厦六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本项目各分标的投标保证金时间顺延。
请按以上补充说明执行,其余不变。
三、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秦志伟
联系电话:0773-5829551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8号小区兴达大厦六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