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银杉路)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NNZC2015-20102A)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8: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NNZC2015-20102A 
  项目名称: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银杉路)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50702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改通知(1


 

各投标人:

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周边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银杉路)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5-20102A)的公开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已出,请各投标人在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41.119.113/gxnnhy)下载。

2、公开招标文件89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专用合同条款的10.3 变更程序“⑸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按第⑴、⑵、⑶、⑷、⑸条款的要求初步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不高于60%的比例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调整金额待工程单项结算或结算时,由甲方委托造价咨询机构最终审定”更改为“⑸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按第⑴、⑵、⑶、⑷、⑸条款的要求初步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不高于60%的比例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调整金额待工程单项结算或结算时,由甲方委托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最终审定”。

3、公开招标文件90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专用合同条款的10.4.1 变更估价原则“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造价咨询机构审定”更为“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市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农晓燕 0771-488865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何仕宇 0771-550113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特别提示:工程类全电子招投标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号为45001604667059666666-0003,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50706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