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川老鸦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项目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2)
各投标人:
贵单位于201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报名参加该项目投标,所购买的招标文件,现作如下修改,望贵单位按修改通知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依时参加投标。
1、原招标文件P23页21.4款第三项“企业荣誉”原为:
三、企业荣誉(15分) | 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 | 15分 | 投标人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连续年数(T),T< 10年得3分;10 ≤T< 15得5分; 15 ≤T< 20得10分;20≤T得15分 本项最高得分15分 |
现修改为:
三、企业荣誉(15分) | 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 15分 | 投标人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连续年数(T),T<10年得3分;10 ≤T<15得5分; 15≤T<20得10分;20≤T得15分 本项最高得分15分 |
2、原招标文件P24页说明项下第2点“投标人企业荣誉”原为:重合同守信用时间年限以同一级工商行政部分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为准。现修改为: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时间年限以同一级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为准。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第7页表格第16行分部小计原为“48225.91”,现修改为“34305.14”。
4、原招标文件P4页第九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15年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15年7月20日15时(北京时间)”
注:1、我单位于二O一五年七月一日发出的《关于吴川老鸦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项目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作废,以本次《关于吴川老鸦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项目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2)》为准。
2、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其他涉及以上修改内容之处,均按以上修改内容作相应更改。
收到本修改通知后请盖单位公章复函确认传真至:0759-2289738,谢谢!
代理机构:广东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