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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江市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统发工资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3 16: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阳江市政府采购网、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的阳江市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统发工资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2015YJ0618GK072)公开招标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所有“法定代表人”更正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第一点自查表中,删除:“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三、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第三点商务部分3.1第一小点中,“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近3年经中介机构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告(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第三点商务部分3.1第二小点和招标文件17页经营业绩评分中,“自2014年起,以投标人名义正在进行的代理阳江市财政局财政业务情况。(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或协议复印件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为“2014年间,以投标人名义正在进行的代理阳江市财政局财政业务情况。(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或协议复印件服务/代理期限为准。)”

五、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第四点技术部分4.2中,“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购买的三个月或以上社保清单及劳动合同。同时必须提供以上人员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更正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工作的任命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以上人员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第三部分15小点,“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交纳”
更正为“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由上级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交,须出具《情况说明书》,并说明理由”
    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不相符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处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人:阳江市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人:林万森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2-342192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佩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财智大厦804
电话:0662-2883033   传真:0662-2885033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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