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融资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西平县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融资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编号:001
致第一、二标段各投标单位:
一、关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报及图纸的补充通知:
1、水利桥梁修复工程、景观工程配电房、雕塑、文化墙、标示标牌、路灯、配
电箱(柜)及滨河道路路灯以暂估价计入投标价。
2、西平县洪湾路、洪河东路、洪河南路道路工程施工图中,桩号K0+000—K0+500之间和K3+035.068—K3+506.351之间道路工程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3、滨河道路工程行道树树穴回填中粗砂及聚酯纤维格栅网暂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4、水利、景观工程及道路工程土方开挖及回填依据业主提供地形图估算,最终依实结算;景观工程及道路工程缺少土方量由水利工程余土场内调剂使用,暂不计算购土费用。
二、关于招标文件中P15页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变更通知:
原招标文件中要求:近五年(2010年1月1日以来)来与本项目签订的类似项目单项合同(类似项目是指:合同价1亿元以上的类似建设项目);
现变更为:近五年(2010年1月1日以来)来与本项目签订的类似项目单项合同(类似项目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方单方合同价5千万元以上的类似建设项目);
三、关于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问题: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文件整本须牵头人盖章,如个别需要联合体一方盖章的话联合体方须加盖其公章。
招标人:西平县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