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核应急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招标补充公告二
一、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三、联系人:刘工
四、联系电话:87580399
五、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七、联系人:陈丹丹
八、联系方式:0591-87580399/87582711
九、招标编号:FJJF20150039
十、项目名称:福建省核应急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招标
十一、首次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6月4日
十二、更改内容:
关于招标编号FJJF20150039福建省核应急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招标原招标文件需更改如下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第6页至第9页的评分标准和方法修改如下:
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如下:
具体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分。评委会按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评委对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应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与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并取小数点的2位数。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一、评标标准:满分100分
A: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30分
B:技术标评分 满分45分
C:商务标评分 满分25分
D、附加分(中小企业)
总分=A+B+C+D
二、评标标准细项:
A、 报价得分(满分30分)
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得分:
A=(H÷Hn)×30
A: 投标人报价得分;
H:评标基准价即符合技术规格的最低报价;
Hn: 各投标人报价即报价评标价;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B、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5分)注:投标人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B1、服务要求及规范(满分18分):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各项服务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须按实填写物业管理方案中),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每项不满足扣3分,若投标人所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不满足累计扣分达 15分及以上,或响应内容有缺漏项的视为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B2、管理服务模式(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服务总体模式是否科学、先进、完整,在1-3分之间打分。
B3、管理目标(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作出的管理目标承诺情况在1-3分之间打分。
B4、机构设置与运作(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运行是否合理,在1-3分之间打分。
B5、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实施方案与标准(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管理方案是否先进、系统、完整,实施措施是否实用、合理、可靠;是否具有针对性,标准高,可操作性强等措施等进行综合对比最优的得3分,综合对比一般的得1分,综合比较较差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B6、物业管理办公设施、物资装备配置方案(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办公设施配置是否合理适用;各类物资装备配置是否合理精良等进行综合对比。最优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比较差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B7、人员配置及考核方案(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各岗位人员配置是否合理;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证和专业素质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否具有详细、有效和针对性的考核计划或方式等进行综合对比。最优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比较差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B8、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比较各投标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健全,实施性强,执行力度高,在1-3分之间打分。
B9、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满分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B10、应急处理(满分3分):建立突发事件反应预案,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井然有序地处理突发事件,在最大限度内控制事态的发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相应情况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C、 商务部分评分(满分25分)
C1、投标人综合实力(满分10分):
C1-1、注册资金(满分2分):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得2分,500万元≤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C1-2、经营年限(满分2分):经营年限6年(含6年)以上得2分,经营年限4年(含4年)以上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C1-3、投标人企业现状(满分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来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每亏损一年扣1分,连续亏损三年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C1-4、企业资信及综合实力(满分2分):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情况的得1分;年纳税额度≥50万元以上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C1-5、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满分1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有效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为一级资质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C2、业绩情况(满分3分):投标人2011年1月至今正在管理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物业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中每提供一份面积为5万平方米以上的合同得1分,2--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合同每份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C3、证书情况(满分7分):
C3-1:投标人现在管理的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物业项目中,有获得省级或市级 “物业管理优秀或示范项目”称号的得1分;获得国家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或示范项目”称号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有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C3-2:投标人获得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授予企业实力评价称号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C3-3:投标人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企业通过ISO14001系列环境体系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企业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C3-4: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称号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C4、业主满意度情况:投标人现在管理的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物业项目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业主单位满意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提供的业主单位满意证明材料中有本次招标方出具的满意证明材料的另加2分。(满分5分)
D、评标优惠条款(中小企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①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三)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②价格扣除办法:
(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二)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③ 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同时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
(二)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商务部分附件内容增加表格如下:
附件
技术与商务评分内容响应情况应答目录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B、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5分)注:投标人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评分部分 | 评分细则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投标文件响应应答材料及所在页码 | |
B1、服务要求及规范(满分18分) | 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各项服务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须按实填写物业管理方案中),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每项不满足扣3分,若投标人所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不满足累计扣分达 15分及以上,或响应内容有缺漏项的视为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 | | |
B2、管理服务模式(满分3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服务总体模式是否科学、先进、完整,在1-3分之间打分。 | | | |
B3、管理目标(满分3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作出的管理目标承诺情况在1-3分之间打分。 | | | |
B4、机构设置与运作(满分3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运行是否合理,在1-3分之间打分。 | | | |
B5、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实施方案与标准(满分3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管理方案是否先进、系统、完整,实施措施是否实用、合理、可靠;是否具有针对性,标准高,可操作性强等措施等进行综合对比最优的得3分,综合对比一般的得1分,综合比较较差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B6、物业管理办公设施、物资装备配置方案(满分3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办公设施配置是否合理适用;各类物资装备配置是否合理精良等进行综合对比。最优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比较差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B7、人员配置及考核方案(满分3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各岗位人员配置是否合理;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证和专业素质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否具有详细、有效和针对性的考核计划或方式等进行综合对比。最优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比较差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B8、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满分3分) | 评标委员会比较各投标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健全,实施性强,执行力度高,在1-3分之间打分。 | | | |
B9、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满分3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 | | |
B10、应急处理(满分3分) | 建立突发事件反应预案,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井然有序地处理突发事件,在最大限度内控制事态的发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相应情况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及的不得分。 | | | |
C、商务部分评分(满分25分) | ||||
评分部分 | 评分细则 | 投标文件响应应答材料及所在目录提示 | 备注 | |
C1、投标人综合实力(满分10分) | C1-1、注册资金(满分2分) | 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得2分,500万元≤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
C1-2、经营年限(满分2分) | 经营年限6年(含6年)以上得2分,经营年限4年(含4年)以上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 |
C1-3、投标人企业现状(满分3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来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每亏损一年扣1分,连续亏损三年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C1-4、企业资信及综合实力(满分2分) | 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情况的得1分;年纳税额度≥50万元以上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 |
C1-5、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满分1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有效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为一级资质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 |
C2、业绩情况: | 投标人2011年1月至今正在管理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物业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中每提供一份面积为5万平方米以上的合同得1分,2--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合同每份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 |
C3、证书情况(满分7分) | C3-1(满分2分) | 投标人现在管理的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物业项目中,有获得省级或市级 “物业管理优秀或示范项目”称号的得1分;获得国家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或示范项目”称号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有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 |
C3-2(满分1分) | 投标人获得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授予企业实力评价称号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 |
C3-3(满分3分) | 投标人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企业通过ISO14001系列环境体系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企业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 |
C3-4(满分1分) | 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称号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 |
C4、业主满意度情况 | 投标人现在管理的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物业项目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业主单位满意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提供的业主单位满意证明材料中有本次招标方出具的满意证明材料的另加2分。(满分5分) | | |
该附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以上表格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7 月1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止。”现推迟为“2015年 7 月17日上9:00(北京时间)止”
4、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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