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地震办公室泉州晋江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云平台系统开发建设服务及信息发布分中心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2 08: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泉州晋江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云平台系统开发建设服务及信息发布分中心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XSCGJJ2015074R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6月14日

变更日期:2015年07月02日

 

变更事项:

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现对XSCGJJ2015074R/泉州晋江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云平台系统开发建设服务及信息发布分中心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保留招标文件中以下带“*”号标志的条款:

(1)招标文件第28页:

(IV)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服务(防火墙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服务)

(B)资质要求:

*1.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2.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3.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B级)证书。

*6.通过IPv6 Ready认证。

(2)招标文件第30-31页:

(VI)远程可视化监控服务

*3、支持三码流输出,各码流可独立设置视频参数;(以公安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数据为准)

*7、支持Micro SDHC卡存储,SD卡口≥1个;(以公安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数据为准)

2、将招标文件中除上述保留带“*”号标志的条款(带“*”的具体解释见招标文件第7页第4.2条及其第14款)外,其余标注“*”的条款改成标注“△”作为评分的考评依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要求进行评分。

3、删除招标文件中的以下几项技术要求:

(1)招标文件第28页:

(IV)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服务,

(B)资质要求:

4.微软MAPP(Microsoft Active Protection Program)计划战略合作伙伴(提供微软官网证明)

5.具有国际安全组织CVE(Common Vulnerabilities & Exposures,通用漏洞披露)兼容性认证(提供认证证明)

通过赛可达实验室“东方之星”认证

(2)招标文件第29页:

(K)数据防泄漏

3. 提供预定义的内容关键字,包括身份证号、信用卡号和银行卡号等(提供界面截图)

(3)招标文件第30-31页:

(VI)远程可视化监控服务

12.所选监控系统产品近3年(2012-2014)有进入过福建省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提供有效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第30-31页:

(VI)远程可视化监控服务

16.所选监控系统产品应获得过“质量管理先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中华三网融合领袖品牌”、“电子企业视频应用行业品牌价值第一”等荣誉,提供加盖产品公章相关证明文件。

(5)招标文件第30-31页:

(VI)远程可视化监控服务

18.为方便日后设备维护和管理所选前端摄像机、高清解码器、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监控管理平台、核心交换机、桌面指挥调度终端须为同一品牌。

(6)招标文件第40页:

1.为保证整个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液晶拼接大屏、图形控制器和大屏系统控制软件必须为同一厂家生产。

2.大屏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以下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壹千万,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提供相应证书并加盖公章)。

3.大屏制的制造厂家应为ISO9001-2008、ISO14001、OHSAS18001认证企业,并具有TUV企业资质认证证书,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协会会员资格,同时为中国安防行业发展指数经济数据采集单位(提供相应证书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4、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出现“作无效投标委员会根据要求进行评分”和“作无效投标根据要求进行评分”统一改正为“评标委员会根据要求进行评分”。

5、招标文件第28页中“(IV)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服务”改正为“(IV)防火墙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服务”

6、招标文件第29页中“系统管理”改正为:“(E)系统管理”

7、招标货物有关数量描述补充说明:

该项目将部署100个预警发布服务单位,并配置104套预警云终端设备,其中有4套预警云终端设备将安装在晋江市地震办。

第6页: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品目一:地震预警云平台系统开发及建设服务

地震预警云终端设备部署服务  100套

(注:部署100个预警发布服务单位)

第31页:地震预警云终端设备具体设备配置地震预警云终端设备 104套

(注:配置104套预警云终端设备)

8、本项目原定于2015年07月07日上午09:30开始投标,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5年07月17日下午15:30,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为2015年07月16日下午17:30前;

9、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559061610。

特此通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二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晋江市地震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497号人武部大楼3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先生,联系电话:135590616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