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补充项目(图书)公开招标采购的补充说明
作者: 发布于:2015-07-01 10: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南丰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补充项目(图书)公开招标采购的补充说明
?
现就南丰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补充项目(图书)公开招标采购作出如下补充:
原公告:(2)除了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外,另需按标书要求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贰万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现修改为:(2)需按标书要求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壹万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删除:(1)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
?
其他事项不变
?
?
?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