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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教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9 17: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池州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教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XZY–HW-2015106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6月17日

变更日期:2015年06月29日

 

变更事项:

关于池州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教材采购项目

若干问题变更的通知

                     项目编号:AHXZY–HW-2015106

 

各投标人:

现对池州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教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更改如下:

1、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评标办法中,评审内容为“本地化服务” 分值为“10分”, 评审细则为“

投标人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总部或分公司、子公司设在池州市(含县区)的得10分;投标人在池州市设有其他形式售后服务点提供售后服务的得5分;池州市无任何售后服务机构的不得分。(不累计得分)。

注:(1)投标人总部地址以营业执照为准;

(2)分公司、子公司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中属于子公司的还需提供属于母子公司关系的证明;

(3)其他形式售后服务点需提供投标人在池州市(含县区)所设售后服务点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投标人与池州市本地公司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以及受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的评分标准条款删除。

 

2、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评标办法中,评审内容为“质量服务保证支持”, 分值为“15分”的评审细则“为保证本院校“课前到书”的原则,响应时间在一小时内得3分,一小时到二小时得2分,二小时以上得1分(响应时间:为接到学校电话至到达学校处理问题的过程耗时。)”

变更为“为保证本院校“课前到书”的原则,响应时间在6小时内得10分,6小时到12小时得5分,12小时以上得3分(响应时间:为接到学校电话至到达学校处理问题的过程耗时。)”

3、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评标办法中,评审内容为“相关业绩” ,分值为“9分”的评审细则“1、投标人近3年在池州市内通过招标(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取得的同类项目案例(合同主要标的是高校)每有1个项目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不是为池州高校提供教材采购服务的业绩合同不得分。2、有过连续为本院校提供教材采购服务4年及以上经验的投标人可以再(以合同原件为评分依据)得6分,无法提供合同原件的不得分。相关业绩的总分为前面两项得分相加之和。”

变更为“1、投标人近3年在安徽省内通过招标(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取得的同类项目案例(合同主要标的是高校或职业学校)每有1个项目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不是为安徽高校或职业学校提供教材采购服务的业绩合同不得分。2、有过连续为高校或职业学校提供教材采购服务4年及以上经验的投标人可以再(以合同原件为评分依据)得9分,无法提供合同原件的不得分。相关业绩的总分为前面两项得分相加之和。”

 

其他内容不变。

 

 

 

 

 

 

池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池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采购人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园区牧之路8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许主任 1805660906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池州市君悦广场3号楼2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钱叶青 0566-209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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