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新城路(广清大道至沥头路)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管理项目的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9 15: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的委托,就清远市新城路(广清大道至沥头路)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管理项目(项目编号:GMTC15QYZFG0004JO)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15年6月2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登载招标公告,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第四点商务部分之4.3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澄清为:“售后服务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本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定)”。
2、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第四点商务部分之4.3附表: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应至少包含下列几项内容]”。
澄清为:“[承诺书的内容不限于下列几项内容]”。
3、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第五点技术部分之5.5服务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澄清为:“主要内容不限于”。
如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3-338930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郭小姐/陈小姐。
电话:0763-3662116。
传真:0763-36621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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