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与监督统筹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招标文件第30页、31页中的: 原: 包组一:附表三 商务评分表(40分)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4分) 已纳入广州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目录的,得4分,无则得0分。 0-4
包组二、三: 附表三 商务评分表(40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 (4分) | 已纳入广州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目录的,得4分,无则得0分。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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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包组一:附表三 商务评分表(40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4分) | 已纳入广东省或广州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目录的,得4分,无则得0分。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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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二、三: 附表三 商务评分表(40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 (4分) | 已纳入广东省或广州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目录的,得4分,无则得0分。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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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评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9时00分(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4日9时00分
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9时00分(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7日9时00分
(三)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7月13日12时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更正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7月16日12时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四)售卖标书时间:
顺延至2015年7月16日17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陈工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
电话: 83179208 传真: 83179208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工 项目负责人电话: 8317920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陈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2884216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28842162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黄剑浩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28842163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