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编号:2015-FZSG168)项目采购信息更改通知
【文号:2015-FZSG168通01】
一、 更正事项及内容:
各供应商:
现就“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编号:2015-FZSG168)项目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更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资格标准第(1)条更改为“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闽清县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招标文件第8页评标办法T1更改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规定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9分,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情形,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3、招标文件第9页评标办法B3更改为“会议接待业绩:2013年起至今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会议接待业绩,以合同(或可表明会场的文件等相关证明)和发票复印件(或银行转账证明)为评分依据,每五场会议得1分,得3分为止。无党政机关文件的一般会议,同一单位会议业绩每年最多按1次计算。”
4、招标文件第12页评标办法T1更改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规定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6分,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情形,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招标文件第13页评标办法B3更改为“2013年起至今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会议接待业绩,以合同(或可表明会场的文件等相关证明)和发票复印件(或银行转账证明)为评分依据,每五场会议得1分,得3分为止。无党政机关文件的一般会议,同一单位会议业绩每年最多按1次计算。”
注: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
二、 项目名称: 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6月24日
采购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闽清县财政局/620638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2212室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24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回 执 单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贵公司2015年 月 日发来的关于“鼓楼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编号:2015-FZSG065)项目采购信息更改通知【文号:2015-FZSG065通01】已收悉,我方对上述更改内容已知晓,特此回执!
投标人全称: (盖章 签字)
二○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