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资格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修正通知(1)
一、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应委托方要求,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修正如下:
本项目报名时间安排修正如下: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6月24日至7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9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须含机械与人工拆除)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须含机械拆除)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中,项目服务要求“乙方必须编写好《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送给甲方审阅,经甲方审批后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改变方案,如确实需要改变时,应做好修改施工方案后并经甲方同意方能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补充为“乙方必须编写好《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送给甲方审阅,经甲方审批后才能施工。若只需要人工拆除的项目,乙方不得以采用了机械拆除为由,增加相关拆除的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改变方案,如确实需要改变时,应做好修改施工方案后并经甲方同意方能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四、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附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资格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修正通知(1)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