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公安局关于永春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配电工程设备及柴油发电机采购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6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受永春县公安局的委托,为其永春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配电工程设备及柴油发电机采购安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ZJL20150503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合同包1商务评分中2-4条款的“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完成由政府部门出资建设的合同金额达200万元及以上(同一单位合同金额可累计)的变配电设备工程,得1分;其中单个合同金额达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含200万元)的,每提供1份得0.5分,最多得1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罗列业绩清单并提供每个合同业绩应包括: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项目验收报告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变配电设备工程且单个合同金额达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含200万元)的业绩,每提供1份得0.5分,最多得2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罗列业绩清单并提供每个合同业绩应包括: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项目验收报告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特此通知!
1、招标编号:QZJL201505032
2、项目名称:永春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配电工程设备及柴油发电机采购安装服务
3、采购单位:永春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3599730116
4、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张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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