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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6 16: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625日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上发布的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0851-1561GZ04CL23 )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册P8页第五章用户需求书及原招标文件第二册P3页第三章投标邀请第5点项目情况一览表中的“最低服务总工时量(小时):27440小时/年,82320小时/三年更正为:最低服务总工时量(小时):27809小时/年,83427小时/三年

2.原招标文件第二册P8页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的“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0的110%,即30184小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0小时”更正为:“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30184小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809小时”。

3.原招标文件第二册P15页附表:2015-2016年度荔湾区家综服务指标汇总表中的“友邻生活馆”品牌服务更正为“社区“亲邻朋友圈”品牌服务”

4.原招标文件第二册P17页附表:2015-2016年度荔湾区家综服务指标汇总表中的年度总工时27474小时更正为年度总工时27809小时

5.原招标文件第二册P22页的“投标人社会创新项目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承接过家综服务项目:获得优秀得2分;获得良好得1分;其他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社会创新项目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获得优秀得2分;获得良好得1分;其他不得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徐小姐/张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8765 1688-149/144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洪志伟  项目负责人电话: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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