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消防同播数模通信系统采购更正公告-FJHH-1151211025
关于福州市消防同播数模通信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1、项目编号:FJHH-1151211025
2、项目名称:福州市消防同播数模通信系统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6月15日
4、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电话:0591-87089763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方式:0591-88504672
传真:0591-88504172
6、更正内容如下:
6.1 原招标文件第15页评分细则中
①删掉“B1.1投标人注册资金:根据投标文件企业注册资金情况,注册资金大于1000万元得1分;大于100万元但是不超过1000万元得0.5分;小于100万元不得分。”,更正为“根据各投标人的企业规模、综合实力信誉及企业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等方面情况,由评委横向对比评议后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
②“B2.ISO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完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中增加主语:投标人或制造商。
③“B5.产品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来完成(完成日期以验收报告上注明的为准)并经验收交付使用,且350兆数字通信系统案例项目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中主语更正为:投标人或制造商。
④“B6.1本地化售后服务:考虑本地化服务的便捷,投标人企业本身工商注册在福州市内得2分;投标人企业本身工商注册在福建省内(但不在福州市内)得1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更正为:“投标人企业本身工商注册在福建省内的或在福州设立分支机构的得2分;投标人企业本身工商注册在福建省外(且在福州本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不得分”。
6.2 原保证金截至时间为:2015年07月06日(下午17:00时);现顺延至:2015年07月13日(下午17:00时)时;
6.3 原开标时间为:2015年07月07日上午9:15时;现顺延至:2015年07月14日上午9:45时;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7、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