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卫处三角碑片区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采购补遗公告(项目编号=2015-068)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环卫处三角碑片区道路环卫
作业市场化采购的补遗公告
各有关投标供应商:
一、招标文件第4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大条“招标项目内容”中“最高限价(万元)” 修改为:“719”。
二、招标文件第13页第二篇“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其他”第四大条“其他”第(二)条修改为:“企业中标后必须全员接收采购方本标段内所有在岗的临聘作业人员(含清扫工、垃圾清运工、上渣工、驾驶员、质检员等共约230人)”。
三、招标文件第5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四大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第(四)条“投标截止时间” 修改为:“2015年7月10日北京时间14:30”。
四、招标文件第5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四大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第(五)条“开标时间” 修改为:“2015年7月10日北京时间14:30”。
五、招标文件第5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六大条“投标保证金”第(一)条“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第1条修改为:“投标单位必须于2015年7月6日14: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到账为准”。
六、招标文件第6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八大条“投标有关规定”第(二)条“现场踏勘” 修改为:“为减少投标误差,投标人须于在2015年7月3日14:00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七、招标文件第6页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八大条“投标有关规定”第(三)条修改为:“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于2015年7月3日15:00前向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澄清,区交易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区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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