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办法》要求的有关规定,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文件编号:NXJCX-ZFCG-2015-008
三、采购单位:中卫市人民医院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6月12日
七、变更内容:
1、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标响应情况中(7分)招标文件加注“★”者为重要条款,若其中一条不满足将导致废标;或是3条非“★”条款不满足也将导致废标,视为无效投标。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7分(以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白皮书为依据,未提供白皮书不得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现变更为:评标办法技术标响应情况中(7分)招标文件加注“★”者为重要条款,若其中一条不满足将导致废标;或是3条非“★”条款不满足也将导致废标,视为无效投标。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7分(以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白皮书为依据,未提供白皮书不得分(限1-3标段,4-6标段不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1-3标段货物参数中要求★所投机型为制造商最高端机型,并且是2014年上市的最新款机型,以注册证为准。
现变更为:★所投机型为制造商最高端机型,并且是上市的最新款机型,以注册证为准。
3、第二标段:数字高清腹腔镜系统技术参数要求中第11条:主机后面板有3个SFB连接器,实现与Stryker FireWire 设备的 FireWire连接,提供连接用于远程诊断和将来软件升级。现将该条款取消。
特此说明
采购人:中卫市人民医院
代理公司: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