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可研咨询及概算审核中介机构目录库》采购项目答疑澄清通知1
各供应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可研咨询及概算审核中介机构目录库》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MTC15ZSZFG0260JO,采购表编号:经建-2015-55)答疑澄清通知:
一、关于收到供应商提出的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表》(品目一:可研咨询)的第5项同类项目业绩:2012年4月至今,曾承接的可研咨询项目业绩,由评委比较后打分。(提供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咨询委托回执》或其他地级市及以上的可研咨询的业绩委托合同(委托函)等业绩资料,提供上述材料,须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请明确品目一可研咨询业绩的具体要求。
答:第5项同类项目业绩内容修改如下:2012年4月至今,曾承接的可研咨询项目业绩,由评委比较后打分。(提供政府投资项目可研编制或评估咨询业绩证明,例如地级市或以上(含地级市)发展和改革局或其他政府部门出具的《咨询委托回执》,委托合同(委托函)等业绩资料,上述材料须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2、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表》(品目一:可研咨询)的第6项拟本项目投入人员: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是否需要提供学历证和职称证。
答:第6项拟本项目投入人员内容修改如下: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其他项目人员资质(须提供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须提供近三个月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由评委比较后打分。(提供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其他证件不需要原件核查。)
3、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如提供近十年的记录查询是否符合要求。
答: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品目一及品目二的第4条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出具时间不早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如提供近十年的记录查询应该认为符合“近三年内”的时间要求。
4、关于招标文件P27技术商务评分表(品目二:概算审核)第5项同类项目业绩:2012年4月至今,曾承接的项目概算书的审核业绩,由评委比较后打分。(提供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咨询委托回执》或其他地级市及以上的可研咨询的业绩委托合同(委托函)等,提供上述材料,须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请明确品目二概算审核业绩的具体要求。
答:第5项同类项目业绩内容修改如下:2012年4月至今,曾承接的项目概算书的审核业绩,由评委比较后打分。(提供政府投资项目概算书的审核业绩,例如地级市或以上(含地级市)发展和改革局或其他政府部门出具的《咨询委托回执》,委托合同(委托函)等业绩资料,上述材料须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5、用户需求书第四条递交材料要求的第4点“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是否指定为发改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可研咨询业绩是否可行,评估咨询是否列入业绩。
答:用户需求书第四条递交材料要求的第4点“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申请单位需提交所申投类别的于2012年4月至今,曾承接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地级市或以上(含地级市)政府投资项目可研编制或评估咨询业绩证明,项目概算书审核业绩证明,例如地级市或以上(含地级市)发展和改革局或其他政府部门出具的《咨询委托回执》,委托合同(委托函)等业绩资料”。评估咨询的列入品目一业绩。
6、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第一部分“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现修改为: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5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0日8:30~9:30。
3)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9:30。
4)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9:30。
本答疑澄清通知共2页,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澄清通知为准,本答疑澄清通知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或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传真:0760-88383654 电话:0760-88361915 联系人:梁碧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