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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贡江两岸亮化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项目编号:GZRX2015-YD-G003)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和文件的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3 20: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贡江两岸照明亮化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GZRX2015-YD-G003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5月29日

变更日期:2015年06月23日

 

变更事项:

根据于都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批复号(2015)部门137号],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贡江两岸亮化提升工程(一期)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5年5月29日发布的电子招标公告和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一: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06月30日14:3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0708日14:30(北京时间)

变更事项二:

原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求’(八)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工作范围:

(2)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在投标时单独提供尺寸和平面图等;

现变更为:

(2)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单独提供尺寸和平面图等;

变更事项三:

原招标公告: (二)招标内容

46

镂安文化板

镂安文化板:选用1100系列或3003系列2.5mm厚铝板加工成型,表面采用氟碳涂料,高为1.5m

1638

362.00

592956.00

 

现变更为:

46

文化板

文化板:选用3003系列3.0mm厚铝板加工成型,表面采用氟碳涂料,高为1.5m

1638

362.00

592956.00

 

变更事项四:

原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和货物需求一览表

46

镂安文化板

镂安文化板:选用1100系列或3003系列2.5mm厚铝板加工成型,表面采用氟碳涂料,高为1.5m,图案具体详设计资料

1638

362.00

592956.00

 

现变更为:

46

文化板

文化板:选用3003系列3.0mm厚铝板加工成型,表面采用氟碳涂料,高为1.5m,图案具体详设计资料

1638

362.00

592956.00

 

 

变更事项五:

原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求’ (八)技术规格及要求

十二、资料要求

1、投标所需的技术资料(不仅限以下):

  1.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
  2. 产品鉴定证书及相关认证证书;
  3. 产品的具体结构图、工作原理图及产品样本、说明书、选型手册、产品特性及技术说明;
  4. 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
  5. 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方面的主要标准;
  6. 主要配套部件及材料的制造商厂名和产地表;
  7. 关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详细介绍;
  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9. 安装计划表及详细的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条款和承诺;
  10. 投标人还需进一步明确提供的技术参数;
  11. 提供本次采购投标货物的原厂商授权书、设备保质期与生产厂家规定的质保期相符的证明以及质量保证承诺证明;
  12. 投标人认为可能需要的其它文件。

2、合同签订后所需资料

(1)供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提交一份完整的计划书供需方认可,内容包括:制造、试验、交货、安装调试、质保期内规定完成的所有工作及活动,还应包括图纸及其说明、文件的提交、制造商完成那些工作的时间,以便于保证按期完成合同。

(2)供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设备主要部件建立质量保证计划,若质量保证计划已被需方认可,供方不会因此而减少任何义务。

(3)清楚详细地列明所有设备部件及附件的安装尺寸及所需安装、运行和维护空间,使用说明书。

(4)设备及其和安装有关的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现变更为:

十二、资料要求

1、中标后一个月内必须提供的资料:

  1. 灯具的鉴定证书及相关认证证书;
  2. 灯具的具体结构图、工作原理图及产品样本、说明书、选型手册、产品特性及技术说明;
  3. 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
  4. 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方面的主要标准;
  5. 主要配套部件及材料的制造商厂名和产地表;
  6. 关于灯具的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详细介绍;
  7.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8. 安装计划表及详细的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条款和承诺;
  9. 投标人还需进一步明确提供的技术参数;
  10. 提供本次采购投标货物的原厂商授权书、设备保质期与生产厂家规定的质保期相符的证明以及质量保证承诺证明;
  11. 投标人认为可能需要的其它文件。

2、合同签订后所需资料

(1)供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提交一份完整的计划书供需方认可,内容包括:制造、试验、交货、安装调试、质保期内规定完成的所有工作及活动,还应包括图纸及其说明、文件的提交、制造商完成那些工作的时间,以便于保证按期完成合同。

(2)供方应对合同中提供的设备主要部件建立质量保证计划,若质量保证计划已被需方认可,供方不会因此而减少任何义务。

(3)清楚详细地列明所有设备部件及附件的安装尺寸及所需安装、运行和维护空间,使用说明书。

(4)设备及其和安装有关的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告和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于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于都县广场西路龙江花园小区对面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女士 0797-63096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于都县长征广场工会大厦十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善文 0797-641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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