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在江门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的江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项目(项目编号:FEGD-CT15194)招标公告,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点“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须知》第12.4.2点:
招标文件第31页:《用户需求》第四点:
招标文件第42页:“价格得分标准”第1点:
1、均删除: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365.64万元~333.376万元。
2、所有“暂列金额”字样:现更正为:“经济补偿费”。
二、招标文件第31页:第五点投标经济补偿第1小点:补偿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上补偿费用均含税)现更正为:补偿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上补偿费用均含税,该款项由中标人按实际发生费用向采购人申请,经采购人审定后方可支付)。
三、招标文件第41页:备注(1)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指: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绿化专项规划设计项目,并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等证明文件。现更正为:(1)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指: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项目,并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等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点“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第42页:“报价得分标准”:
均增加: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报价较最高限价低于20%或以上的(因本项目经济补偿费不参与价格竞争,投标人在计算该下浮率时应减去经济补偿费人民币:43万元),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同时必须经本次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人数大于总人数的1/2的,则通过,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五、招标文件第 14页:《投标须知》第11.1点“投标文件内容”:增加一点:O.报价成本说明(本说明适用于投标人报价较最高限价低于20%或以上的(因本项目经济补偿费不参与价格竞争,投标人在计算该下浮率时应减去经济补偿费人民币:43万元),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应的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格式自拟)
六、招标文件第49页:“附表2投标一览表格式”后一页,增加:“附表3投标价格表格式”;其余附表序号顺延修改。(附表3详见本公告附件)
七、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及修正。原招标文件与澄清及修改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澄清及修改公告为准。
八、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九、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谭小媚
联系电话:0750-3502958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50-3315616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金山大厦)82号之三502室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