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五地质调查所实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3 10: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LXD-2015-ZC-60
任务通知书编号:吉财采计X[20140428]-3345号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第五地质调查所的委托,为吉林省第五地质调查所实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招标编号:JLXD-2015-ZC-60
项目名称:吉林省第五地质调查所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吉林省第五地质调查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偏光显微镜(详见技术要求)。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1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售价500元/套;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缴纳社保资金证明、近年财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若邮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投标文件定于2015年7月22日13时 (北京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招标代理只接受在截标时间前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4.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二套副本。
5.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13时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22日13时 (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开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第五地质调查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 系 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3944999073 电 话:1319437666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市师范街51号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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