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第六条其他“6.1船舶装修费用30万元,实行定额包干,装修费用全部用于船舶的装修工程,船舶装修由采购人按相关采购程序另行分包,由此所产生的管理费用(税金、中标服务费等),由分包商承担。装修标准为中高等装修,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船舶装修设计方案进行装修,如使用材料和装修格局有较大变动的,由施工方提出修改方案,报采购人或使用单位签章认可。 6.2本船使用单位为巫溪县港航管理处,考虑到当地航道条件限制,投标人可事前现场勘查,为保证船舶达到适航要求,建议该船在当地建造。” 修改为:“6.1船舶设计费3万元,船舶监造费3万元,不可预见费5万元,船舶装修费用20万元,实行定额包干,装修费用全部用于船舶的装修工程,船舶装修由采购人按相关采购程序另行分包,由此所产生的管理费用(税金、中标服务费等),由分包商承担。装修标准为中高等装修,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船舶装修设计方案进行装修,如使用材料和装修格局有较大变动的,由施工方提出修改方案,报采购人或使用单位签章认可。 6.2本船使用单位为巫溪县港航管理处,考虑到当地航道条件限制,投标人可事前现场勘查,为保证船舶达到适航要求,该船须在当地建造。” |